新疆是有名的陨石富集地带。当地流传着一个消息,曾有一块在新疆阜康发现的陨石辗转出现在美国纽约市场进行销售与拍卖,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价格比黄金还贵。朱曼顿时觉得陨石应该归他们所有而不应该上交当地政府,于是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
经过漫长的一审及二审,新疆阿勒泰市牧民朱曼诉当地政府争取陨石“安吉之泪”所有权之案被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发回重审。
朱曼的代理律师孙毅打电话给阿勒泰市中级法院咨询案件的进度,对方回复,“按照法定程序延期了”。“这块陨石坠入了一个我国的立法漏洞。”不管是政府还是发现者,两者都缺乏占有石陨石的法律依据。孙毅说:可想而知,擅长法律应用的法院似乎也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综上所述,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捡到了陨石到底是归国家还是归个人所有,就像小时候歌谣你唱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是仁义,是道德。如果不上交偷偷放到自己口袋里。这些你懂的
上面说道的朱曼,他是带政府看管的,那就另当别论了。